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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分類日前,北京市發出綠化垃圾“禁燒令",并出臺了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。林木養護單位如發現有焚燒行為,將被扣減林地綠地養護管理費;如果一個季度連續3次出現焚燒現象,將被取消養護管理資格。
目前,各區縣園林綠化局、鄉鎮林業站和有林單位,已經建立起了禁燒巡查制度。禁燒園林綠化廢棄物也已納入市對區縣政府、區縣政府對鄉鎮政府園林綠化績效管理考核和森林防火內容。
從今年起,在野外焚燒枯枝落葉等行為將受到責罰。其中,當場發現或舉報查實點火焚燒人的,要依據法律法規嚴格處罰當事人;凡發現有焚燒跡象或有人舉報焚燒情況,難以確定點火人的,要追究養護管理單位責任,并扣減相應林地綠地養護管理費;凡養護管理單位管轄區內一個季度連續3次出現焚燒現象的,取消養護管理資格,解除養護合同。對于焚燒園林綠化廢棄物,情節嚴重,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,要追究相關養護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。